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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本校校務基金進用行政人員將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個人專戶
相關說明如下: 1. 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原每月提撥公自提各 6%之離職儲金至臺灣銀行專戶,自3月1日起改提撥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個人專戶, 原已存於臺灣銀行之員工個人離職儲金,則俟同仁自本校離職並完成離職手續後申請領回。 2. 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之教學人員(如校務基金進用之專案教師)不屬於行政院勞委會公告:「公部門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本國籍臨時人員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對象,仍予維持現制提繳離職儲金。 3. 勞工退休金公自提提繳金額為: 4. 檢附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申請表,若需調整勞退金自願提繳率,請自行下載填寫後送人事室憑辦,1年以調 整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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