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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退休公教人員年度中放棄本人依法支領之定期給與,改請領遺屬年金,其當年度年終慰問金,可依其改領遺屬年金前,實際領取月退休金之月數占全年月數比例發給
依教育部111年1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8882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1日總處給字第111400011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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