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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如有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事實並具績效表現者,得比照現職人員發給工程獎金
依教育部110年12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178316號書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12月24日公訓字第110001182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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