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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單
J. 證明書、服務證、職名章申請

1. 在職證明、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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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申請:本校教職員在職證明暨服務證明申請書

最晚應於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

※本室開立在職證明書及服務證明書對象為本校編制內人員(專任教師、公務人員等)及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各項計畫進用人員請至研發處申辦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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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電子檔):請至 eCPA人事服務網 - 首頁 (dgpa.gov.tw),登入後至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個人資料→證明書申請及查詢→申請證明書
   

 

2. 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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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申請書

A. 如為新進第1次換發,請將申請書及照片電子檔寄至 person@gms.ndhu.edu.tw,即完成申請程序。

B. 如為遺失或其他因素換發,請填寫申請書後,至出納組繳費150元後,將申請書及繳費收據送至本室照片電子檔寄至person@gms.ndhu.edu.tw後,完成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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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申請/掛失書

悠遊服務證請填→教職員工服務證遺失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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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編號為A、B、C1及K類請洽研發處申辦
     

3. 其他證明

1

本校教職員工已領補助證明申請表

2

本校教職員工未領補助證明申請表

4. 職名章申請

1

職名章補發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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