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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關一般保險費率、平均眷口數、補充保險費率以及利息 、股利、租金、執行業務收入4項補充保險費扣繳門檻調整事宜, 詳如說明。
一、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費費率調整為4.69%;公民營事業機構的
投保單位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由0.62人調整為0.61人,均自105年1
月1日起實施。

二、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率調整為1.91%;利息、股利、租金
、執行業務收入4項補充保險費門檻調整為2萬元,均自105年1月
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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