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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轉知勞動部來函有關多胞胎之哺乳時間計算疑義一案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一)字第1030147457號
主旨: 轉知勞動部來函有關多胞胎之哺乳時間計算疑義一案。 說明: 四、如本校同仁有上述撫育多胞胎未滿一歲子女之情形者,得與單位主管自行協調,於不超過一小時之限制下,視實際需求增加哺乳時間。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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