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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本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組織要點」第二點
為推動性別平等,依銓敘部規定:組設甄審暨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不得低於1/3;為期甄審暨考績委員產生符合上開任一性別比例規定及得以順利組設及運行,修正「本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組織要點」第二點,並經本校103年2月19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檢附「本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組織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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