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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大陸委員會函請提醒所屬人員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請查照。
主旨:轉知有關大陸委員會函請提醒所屬人員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會112年9月12日陸港字第1120500561號函辦理。 二、鑒於港澳情勢變化,請欲前往港澳之同仁應依旨揭注意事項辦理,並請於行前自行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大陸委員會官網首頁下方「快捷服務」列點選「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https://reurl.cc/jv81G2),以利必要時及時提供協處。 三、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大陸委員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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