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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為加強本校各單位員工差勤管理,重申本校實施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請各學術及行政單位主管落實督導所屬同仁出勤狀況,詳如說明。

主旨:為加強本校各單位員工差勤管理,重申本校實施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請各學術及行政單位主管落實督導所屬
           同仁出勤狀況,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實施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本要點三之(一):「正常上班時間:1.自 8:00 至 17:00 止。2.中午自 12:00 至 13:30 止由各單位視業務性
       質安排彈性休息 30 分鐘,餘累計至寒、暑假統一補休。」、本要點三之(三):「核心上班時間自 8:30 至16:45
       止,所有人員均應在班。」及本要點十一點規定略以:「出勤狀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考核,並由人事室不定期查核
       ;……。」

三、茲據邇來學生反映略以:「……系所助理中午休息時間很長,導致到系辦詢問事情,都得配合助理的午休時間……」
       等情形,茲依上開本要點規定,有關中午12:00至13:30為本校核心上班時間,另依規定該時段係由各單位視業務性
       質安排彈性休息 30 分鐘;為期強化本校各學術及行政單位服務效能,請各單位主管落實督導所屬同仁出勤狀況,
       以維持良好辦公秩序及紀律,必要時宜請所屬同仁明確標示(如:立牌…等)說明當天差勤情形(如:休假或午休時間)
       ,俾利師生洽公;有關本校各單位差勤人事室將做不定期查核。

四、檢附本校實施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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