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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取消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員工出國申請表」,如確有急迫出國之必要者,平日、假日出國均應至本校差勤系統明確填報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一、依教育部111年10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97803號書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 二、查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書函規定略以,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 三、基於旨揭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 四、茲依上開規定,即日起取消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員工出國申請表」;惟本校教職員工(含校務基金工作 五、另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六、本案業經本(111)年10月25日東人字第1110021981號函知各單位(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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