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36條及第13條附表一、第29條附表三來函如附。
主旨:檢送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36條
及第13條附表一、第29條附表三來函如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文(四)字第1110100480號函及勞動部111年10月12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20975D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