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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學期起,取消新生入學日及畢業典禮須統一上班之規定,9月17日因單位協調須到班之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請辦理例假日調移

各位老師及同仁您好:

依本校行事曆,9月17日(星期日)係為本校新生入學指導活動日,惟是日為本校非排班制人員之例假日;依勞基法規定,各單位如因業務需要於9月17日協調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到班者,請於協調後務必填妥「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工作日及假日調移單」(點選下載),經核章後送人事室備查。

調移者,9月17日當日即屬正常上班日(8:00~17:00),如因時間規劃未能全日出勤者,應至差勤系統辦理請假手續;與其對調之原工作日則為例假日,免送假單。(如9/17與9/22對調,則9/22為例假日)

另因應勞基法一例一休,自本學年度起取消本校新生入學日及畢業典禮須統一上班之規定

人事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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