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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有關學年制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校務基金人員及稀科人員)【國內旅遊補助(國旅卡)】核銷期程以配合會計年度作業事宜

各位同仁您好:

 

為配合105年度會計年度年終關帳作業,敬請依下列時程辦理國內旅遊補助費(國旅卡)核銷:

 

一、本校曆年制人員(公務人員) 1至11月及學年制人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校務基金人員及稀科人員等) 8至11月休假尚未申請旅遊補助費核銷者,請務必於12月23日(五)前登入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列印「補助費申請表」並於末欄簽名後,將該表黏貼於本校支出憑證粘存單(如附件)送人事室彙整後交主計室辦理付款。

 

二、12月休假人員但未及於12月23日前辦理旅遊補助費核銷者,依規定得於106年1月20日(五)前依前項方式辦理並送人事室彙整後支付。

 

三、105學年度國旅卡適用學年制之教師及同仁(如行政主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及稀科人員等)額度期限至106年7月31日止,惟於本(105)年度進行消費之紀錄,務請依上開期程送件,所餘未消費金額可於105學年度額度使用期限前申請並辦理核銷。

 

四、適用曆年制之公務人員,請務必於本年度年底前完成105年度之國內旅遊補助相關消費。

 

上述權益,務請配合辦理。

人事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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