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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東華大學秘書室公關宣傳組一般行政組員1人
發佈日期 : 2017-02-20

職稱

組員

職系

一般行政職系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公告期限

106年2月20日至106年2月24日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資格者。

三、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媒體行銷及公關宣傳經驗,並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語言測驗資格者尤佳。

五、個性熱忱、做事主動積極,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能機動配合本校重要活動舉辦期間加班者。

六、熟稔Microsoft Office 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公文寫作能力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新聞媒體聯繫業務。

二、校園宣傳與行銷業務。

三、協助外賓接待、校友總會運作及校園導覽業務。

四、校刊、電子報及宣傳資料編印與發行業務。

五、BBS 及facebook 意見彙整與處理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辦公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紙本資料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排放裝訂成冊,切勿膠裝):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並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面。

(三)考試及格證明。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五)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六)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

(七)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測驗合格文件。

(八)填具「甄選人員報名表」以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shinn@gms.ndhu.edu.tw(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公布欄下載)

二、上述資料請於106年2月24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寄: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組員職務」及連絡電話;檢附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並不再通知補件;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其他方式報名或逾期交件者恕不受理。

四、本項徵選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863-2053謝小姐;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洽(03)863-2003張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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