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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亡故支領月退休金教師如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得否由實際辦理其喪葬事宜之其他親屬,檢據向原服務學校申請核銷喪葬費用
依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139537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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