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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留職停薪借調至財團法人,於回任教職到職支薪後,得否選擇僅就部分借調年資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依教育部110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55239號書函辦理。
1100421教育部書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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