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自1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如有記功以下獎勵令經服務機關核定後,系統將自動寄發電子郵件通知,通知信之寄件者為「WebHR@dgpa.gov.tw」,信件主旨為「(核定機關)(核定日期)個人獎令通知信 (非社交工程演練)」。
三、記功以下獎勵令,請當事人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e)」,點選左側功能列「個人檔案夾」之後,再點選「獎懲資料查詢」,即可檢視個人記功以下獎勵令資料,並提供個人得視需求列印功能。
四、檢附「一般公務人員系統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