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法規公告】廢止「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自107年7月1日生效。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以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28387B號令廢止,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教育部公文.pdf
303.99KByte
下載附件
教育部108年9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128387B令.pdf
86.63KByte
下載附件
瀏覽數
您 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