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員
108/09/17~108/09/23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資格者。
三、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熟稔Microsoft Office 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公文寫作能力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一、財產管理。
二、校地管理。
三、宿舍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sonnysj133@gms.ndhu.edu.tw
一、請檢附下列紙本資料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排放裝訂成冊,切勿膠裝):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並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面。
(三)考試及格證明。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五)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六)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
(七)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測驗合格文件。
(八)填具「甄選人員報名表」以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sonnysj133@gms.ndhu.edu.tw(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公布欄下載)
二、上述資料請於108年9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逕寄: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保官組組員職務」及連絡電話;檢附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並不再通知補件;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其他方式報名或逾期交件者恕不受理。
四、本項徵選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890-6059陳小姐;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洽(03)890-6346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