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務處一般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課務組組長陞遷案。請於108年6月12日(星期三)中午前填列「職員遷調(陞任)意願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憑辦,未填送者視同放棄。
主旨:為辦理本校教務處一般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課務組組長陞遷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職員遴用陞遷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職務服務單位為教務處課務組。
三、經查臺端曾任專員、編審、輔導員1年以上,已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者,符合本校教務處一般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課務組組長陞遷資格條件,如有意願陞遷者,請於108年6月12日(星期三)中午前填列「職員遷調(陞任)意願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憑辦,未填送者視同放棄。
四、檢附本校職員遴用陞遷作業要點、陞任評分標準表及本校職員遷調(陞任)意願書各1份(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